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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会员入会办法及要求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章程第三章有关会员入会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员入会采取自愿书面申请的办法。
二、团体会员入会办法:
(一)企业单位申请入会时,需提供:
1.入会申请表,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附上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与检验检疫有关的科研、教学、检验、卫生机构申请入会时,需提供:
本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由该机构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三)各地检验检疫协会申请入会时,需提供:
1.本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登记管理部门批准成立该协会的文件复印件壹份;
3.该协会章程及理事会名单、该协会团体名单。
三、 个人会员申请入会时,需提供:
1.本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本协会会员介绍推荐书。
四、 名誉会员申请入会时,需提供:
由本人申请或由有关单位书面介绍。
五、 本协会收到会员入会申请表及有关文件后,应及时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办理入会登记。
六、 由常务理事会授权本会办事机构颁发会员证书。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员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民政部关于社团组织的相关规定及《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章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费收取,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条 会费的使用要按照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协会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本协会的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
第二章 会费
第四条 根据本协会章程,凡参加协会的会员都要按照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每年交纳2000元会费。
第三章 会费的交纳
第五条 会费按交纳之日至第二年交费日,即一周年。
第六条 会员必须按时交纳会费,超过交费截止日期两个月仍未交纳会费的按自动退会处理。
会费统一交(汇)到本协会指定的帐号,协会向其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发票。
第四章 会费的使用
第七条 会费主要用于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及会员服务等。
第五章 会费的管理
第八条 会费由协会秘书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九条 每年的财务报告,由秘书处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质询。
第十条 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进行财务审计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会员管理与会员服务
会员管理:
1. 本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2. 各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均为本会会员,本会对地方协会具有业务指导的职责。
3. 单位或团体加入本会,应提交入会申请书,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并由本会颁
发会员证书。
4.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终止会员资格。
5. 会员如无正当理由在会费交纳截止日期2个月内未交纳会费,按自动退会处理。
6. 会员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服务:
本会为会员提供服务有:
1. 向会员单位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检验检疫知识;
2. 组织会员单位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技术服务与信息服务;
3. 应会员单位要求组织编译出版各种与检验检疫有关的著作、刊物及资料、科普读物;
4. 受会员单位委托承办行业内外专业岗位培训、举办各种培训班、讲习班或进修班;
5. 组织有关会员单位开展国际内的交流与合作,发展与它国家和港澳台相关行业间的民间友好往来;
6. 组织会员单位间的对口交流及联谊活动;
7. 应会员单位要求组织相关专业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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