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入的风险,海关总署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源头管控,严格口岸检验检疫,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
1.开展新冠病毒风险监测
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入的风险,全国海关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了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到7月9日24时,全国海关共抽样检测样本227934个,其中产品样本43964个,内外包装样本147568个,环境样本36402个。
在上述样本中,7月3日,大连海关从装载厄瓜多尔Industrial Pesquera Santa Priscila S.A(注册编号24887)生产的冻南美白虾集装箱内壁一个样本中、从厄瓜多尔Empacreci S.A(注册编号681)生产的冻南美白虾的三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同日,厦门海关从厄瓜多尔Empacadora Del Pacifico Sociedad Anonima Edpacif S.A(注册编号654)生产的冻南美白虾的两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上述企业的冻南美白虾虾体和内包装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其他227928个样本检测全部为阴性。
2.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源头管控
坚持关口前移。要求向我国出口冷链食品的全部105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部门,督促输华食品生产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好预防措施,保证输华食品安全。
开展远程视频检查。重点检查境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境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境外官方和企业对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新冠肺炎和食品安全有关指南的执行情况等。
采取暂停产品进口措施。针对近期一些国家肉类水产品企业发生聚集性感染疫情,采取暂停其产品进口等措施。目前已经暂停了德国的通内斯、美国泰森、巴西Agra、英国Tulip等23家境外肉类企业产品进口。暂停厄瓜多尔3家水产品企业在华注册资格及其产品的进口,对暂扣的货物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
来源: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7月10日新闻发布会内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