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部署,在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司组织起草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准入特别条件(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为确保此项工作科学、有效,我司特就此项工作开展问卷调查。请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调查问卷》(见附件2)和《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附表(征求意见稿)》(见附件3),并于2022年3月30日前反馈。问卷采用在线填写形式,可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进入界面:https://www.wjx.cn/vm/mjPLSgA.aspx。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蒋雪、赵婵、李璇
电话:010-82260853、010-62076311、010-82262672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