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于2022年12月1日颁布并执行《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服装采信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0号),该公告对采信商品范围、检验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检验报告内容、检验报告有效期、采信机构要求、申请条件、申请方式、申报要求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符合公告要求的机构将被纳入《海关进口服装检验采信机构目录》,海关将依照《采信办法》的规定对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予以采信。海关总署于2025年6月9日发布了海关进口服装检验采信机构的最新更新目录。据最新统计,在已纳入采信的118家机构中,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员单位及关联机构已超半数以上。
附件:海关进口服装检验采信机构目录(2025 年 6 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