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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25天,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攻略

 

2022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48号令)将正式实施,注册范围涉及全类别食品生产企业。并要求,对于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在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举办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公益性讲座”上,海关系统专家明确:20221月1日起生产的产品按照248号令要求应当在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注册编号。注册编号可以是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也可以是在华注册编号,企业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推荐标注在华注册编号。

 

其中所指内外包装是指运输包装和含有独立包装的可单独销售的销售单元。对于运输包装,注册编号应清晰准确地标注在运输包装上。对于一个销售单元包含独立包装的可单独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在食品标签上标注注册编号,应按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相关要求执行。

 

目前已进入12月,离规定正式实施仅有25天,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整理汇总相关资料,教您如何顺利完成填报,获得在华注册编号。

 

第一步:确定是否具备注册条件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申请注册,应对照符合以下条件

1)确认企业所在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已经通过海关总署等效性评估、审查,如不明确的,企业应联系其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予以明确;

2)企业应确认自身具备所在国家(地区)主管 当局批准的资格并且处于其有效监管之下;

3)企业自身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防护体系,其生产和出口符合所在国家(地区)法规要求,当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其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并保证向中国境内出口 的食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企业还应向其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确认是否与海关总署商定有相关检验检疫要求,如是,还应当满足商定的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第二步:根据产品类别确定注册方式

根据规定,注册范围涉及全类别食品生产企业,注册方式分为官方推荐注册、企业自主注册或代理注册两种。

 

官方推荐注册产品: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等18类食品。

 

企业自行或委托注册:18类产品之外的所有食品。

 

具体产品请对照HS编码,目前HS编码已经导入系统,企业可登录系统在产品类别查询版块查询。

 

第三步:材料准备

 

官方推荐注册:

1)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函;

2)企业名单与企业注册申请书;

3)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

4)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企业符合本规 定要求的声明;

5)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相关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的审查报告。

 必要时,海关总署可以要求提供企业食品安全卫生和 18 防护体系文件,如企业厂区、车间、冷库的平面图,以及工艺流程图等

 

企业自行或推荐注册:

1)企业注册申请书;

2)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

3)企业承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声明

 

第四步:了解注册账号如何获得

根据企业是否需要“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境外企业用户登录系统的账号可通过主管当局分配和境外企业自行申请两种方式获得。 

 

主管当局分配

官方推荐注册(18类以内)的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由境外主管当局分配境外企业系统账号请企业联系主管当局分配系统账号。该账号登录系统后可进行全部产品品类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  

 

涉及的产品既包括“推荐注册的”也包括 “自行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建议联系主管当局分配系统账号,不建议自行申请系统账号。

 

境外企业自行申请企业自行或委托注册(18类产品之外)的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境外企业自行申请系统账号,只能进行 18 类以外其他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

 

注意:一家境外企业仅可以申请一个境外企业账号。

 

第五步:了解登录途径

环境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s 7 或 10(32 位或 64 位操作系统均可 不推荐 Windows XP 系统 浏览器Chrome 50 及以上版本

 

登录途径一: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点击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入注册系统页面。

登录途径二:

访问 https://cifer.singlewindow.cn

以上两种方式均可进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页面。

 

 

第六步:注册新账号(企业自行注册或委托注册需要)

 

官方推荐注册的,企业账号可从主管当局获得,直接登录。

 

企业自行或代理注册的,需要注册新账号。

 

选择右上角中/EN ,分别进入中、英文界面。点击“注册新账号 /Create an account”链接,进入账号录入界面,填写账号信息。

用户名、密码、工作单位(企业名称)等带*号的字段和所在国家(地区)注册编号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后,点击【立即注册】,完成用户账号注册。 账号注册完成,请使用用户名(账号)/密码重新登录系统。

温馨提示:境外企业用户(账号)申请成功后,用户名、所在国家或地区、 所在国家(地区)注册编号不可修改,在注册时请仔细核对。

 

第七步:注册申请

对于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的产品,境外企业使用主管当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注册申请”,选择企业注册涉及的产品类别

 

企业自行注册的,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注册申请”,选择企业注册涉及的产品类别。产品类别可通过“产品类别查询”功能根据 HS 编码或者产品名称进行查询。

 

 

第八步:了解注册流程

 

官方推荐产品注册流程

1、一般审批流程录入信息→预览→提交主管当局→主管当局推荐→海关总署审批(获得在华食品注册编号)。

2、主管当局退回补齐补正流程录入信息→预览→提交主管当局→主管当局要求补齐补正→修改申请并重新提交主管当局→主管当局推荐→海关总署(获得在华食品注册编号)。

3、海关总署或主管当局退回(不予推荐)流程: 录入信息→预览→提交主管当局→主管当局不予推荐(可通过 “综合查询功能-申请查询”查看未通过的原因)

温馨提示:主管当局不予推荐的申请,不可在原申请单上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但是允许重新提起一份新的申请。

 

企业自行或代理注册流程

 1、 一般审批流程 录入信息→预览→申报(到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审批(获得在华注册编号)

 2、 海关退回补齐补正流程录入信息→预览→申报→海关总署要求补齐补正→修改申请重 新申报→海关总署审批(获得在华注册编号)

 3、 海关退回(不予注册)流程录入信息→预览→申报→海关总署不予注册(可通过综合查询功能里“海关回执”查看未通过的原因。)

 

温馨提示: 海关总署不予注册的,不可在原申请基础上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 但是允许重新提起一份新的申请。

 

第九步:填报信息

选择具体产品后,需逐一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相关信息、自查情况、附件信息, 提交企业声明。必填项必须认真填写,选填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每项如何填写详见附件,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系统将展示录入的所有信息供用户确认。确认后,点击【提交】,系统将根据不同产品类别不同自动向主管当局提交或向海关总署申报;点击【返回】,将返回申请界面。

 

第十步:关注进程

信息填报完成后,企业需密切关注提交的申请,随时了解主管当局推荐情况、海关总署审查情况等。

 

对于暂存的、未申报成功的、补齐补证的可点击【查看】进入申请详情页面进行编辑。 点击左侧菜单“综合查询-申请单查询”,展开业务菜单。

操作流程:

1、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根据查询条件,下方列表列出查询结果。

2、点击数据操作列的【查看】按钮,打开申请单,显示详情,详 情页面右上角可查看申请进度。根据申请单状态的不同,分别有以下几种情况:

1)企业暂存、补齐补正状态,申请单可编辑修改并申报。

2)企业可自行向海关总署申请的产品处于“发往海关失败”、 “海关入库失败”状态可以编辑修改,并再次申报。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产品申请在“发往海关失败”、“海关入库失败”状态不允许修改或申报

3)提交主管当局、提交海关(推荐)、退回企业(不予推荐)、 发往海关成功、海关入库成功、审批不通过、审批通过、受理、不予受理、撤销、暂停、整改状态的申请单不允许编辑修改和申报。

系统状态如下:

第十一步:关注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系统会生成“在华注册编号”;审批不通过,系统里会反馈提示具体原因,企业可即时关注审批状态。

 

此外,海关总署食品局会根据审批情况在官网公布注册企业信息。查询网址: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wgk75/2706880/index.html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注册,主要针对新注册的产品,对于已经注册过的产品,海关总署将会将之前注册信息导入系统,直接给予在华注册编号。

 

2、在注册有效期内,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通过注册申请途径,向海关总署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交(1)注册事项变更信息对照表;(2)与变更信息有关的证明材料。海关总署评估后认为可以变更的,予以变更。如企业生产场所发生变化、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所在国家(地区)授予的注册编号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在华注册编号自动失效。

 

3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至6个月内,通过注册申请途径,向海关总署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材料包括:(1)延续注册申请书;(2)承诺持续符合注册要求的声明。

 

附:中英文操作视频(视频来源:Better Solution)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h8ZdaZaod2uDu-vPa536A

 

2021年12月2日-3日,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举办“进出口食品相关政策法规公益讲座”,邀请海关总署食品局等专家权威解读最新法规并现场答疑。

协会为会员单位提供免费回看服务。请广大食品行业会员,使用会员账号及密码登录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员系统收看。

其他希望收看讲座的食品行业同仁,欢迎登录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议培训-CIQ大讲堂收看。http://www.ciq.org.cn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多年来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国家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参与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服务工作,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多年来面向企业开展进出口食品相关信息政策咨询、行业培训、技术交流与研讨、提供展会展览、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等服务。

为帮助广大进出口食品企业了解最新政策,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将一如既往为协会会员单位及相关机构提供进出口食品相关咨询、培训、交流、代理等服务。

 

咨询电话:010-62054249/82029695/6238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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