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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贯彻实施新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促进药品行业高质量发展,药监局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研究,形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反馈至zfsfgc@nmpa.gov.cn。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意见反馈”。

  2.通信地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邮政编码10003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意见反馈”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9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中医药国际化发展和中药材贸易便利化,面向中药材进出口企业开展我国海关相关检疫政策宣贯,进一步加强进出境中药材风险监管与实验室质量控制,确保进出口中药材产品质量与安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章程》、《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第五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成立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进出口中药材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

进出口中药材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是协会的分支机构,将围绕促进中草药标准国际合作,深入研讨优化中药材进出口管理等前沿重要议题开展工作。旨在搭建中医药企业、检测机构与政府监管部门间的有效沟通平台,解决中草药国际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区域内国家传统医药标准技术法规执行情况及对相关贸易的影响,提出中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多部门、多渠道协作,共同促进中医药发展国际化、中药材贸易的便利化。专业委员会将在进出口药材标准制定、中药材质量认证、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等多个领域开展工作。

欢迎中药材相关领域生产者、经营者、科研院所、检测机构、中医药企业等积极加入进出口中药材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共同为中医药国际化发展和中药材贸易便利化献计献策。

专委会联系人:何钰莹

联系电话:13511014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