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1 |
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飞鹤乳粉及液态奶 |
2 |
高邮市灯具协会 |
高邮灯具 |
3 |
湖北省石花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
石花原浆酒、霸王醉酒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