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
序号 |
申请人 |
产品名称 |
1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管委会 |
乌拉盖草原 |
2 |
河南开元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杜良大米(杜良牌)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