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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示(第四十四批)

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协会批准以下个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1、大理来思尔酸牛奶

2、宁强茶叶(宁强绿茶、宁强红茶)

3、云南白象牌高原深井盐系列产品

4、云南白象牌普洱高原深井盐系列产品

5、西藏奇正青稞米、青稞脆片(雪之清牌、天麦力牌、藏晶牌)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3530—202368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6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