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工作动态与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检验检疫检测领域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助力检验检疫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协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科技进步奖(以下简称科技进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检验检疫检测(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食品安全、实验室检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等)相关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现有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效益,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再创新,推动行业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的科技成果,均可申报。

科技进步奖不受理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参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全国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的组织均可申报科技进步奖。多家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由牵头单位组织申报。

(二)项目要求

1. 申报项目在理论与技术上应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对提升检验检疫检测工作质量和效率有重大推动作用。

2. 申报项目需在近5年内完成验收或评价;

3. 已获其他同类高级别科技进步奖、同年度已申报其他社会组织科技进步奖励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1. 申报时间:2025718-915日。

2.申报材料:相关申报材料可在协会官网(www.ciq.org.cn)首页查阅并下载:

1)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奖管理办法(试行);

3)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4)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科技进步奖申报书;

5)申报项目不涉密承诺书;

6)专家回避申请表。

3. 申报方式:申报单位于20259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kjjbj@ciq.org.cn,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2. 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3. 受理、评审结果公示等信息,协会将通过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申报单位可关注查询;

4. 科技进步奖评奖办公室联系信息:

人:吴海珊、李文静、王玲

联系电话:010-82024325、62017056、8202332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大街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B12

邮政编码:100029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