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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化妆品企业关注|欧盟修订化妆品条例

欧盟9月1日起新增21种化妆品禁用成分,出口企业需紧急核查配方。

近期,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5/877号法规,修订(EC)1223/2009号化妆品法规。主要内容为:

 1.对(EC)1223/2009 的附件Ⅱ和Ⅲ进行了修订,在附件II化妆品中禁用化学物质名单增加:膦酸二甲酯等21种化学物质;三甲基苯甲酰二苯基氧化膦允许在专业用途的人造指甲系统中使用,最高浓度为5%等;

 2.删除(EC)1223/2009 号法规附件Ⅲ第311条的三甲基苯甲酰二苯基氧化膦,并将该物质列入该法规附件II中的禁用物质清单;调整No1223/2009 附件Ⅱ第1580条环氧睛的化学名称及CAS编号等。

该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日后生效,于2025年9月1日起适用。

 

 

法规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25/877/oj?use_xbridge3=true&loader_name=forest&need_sec_link=1&sec_link_scene=im

 

信息来源: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