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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物流运输链服务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和《物流园区货物储运碳足迹核算方法》二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CIQA/TC1各成员及专家、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物流运输链服务温室气体核算方法》P/CIQA-232-2025)《物流园区货物储运碳足迹核算方法》(P/CIQA-233-2025)团体标准已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检验鉴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IQA/TC1)组织起草完毕,现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请在30天内将意见和建议填写在《意见反馈表》中,于20251227日前将书面意见以邮件形式反馈至 CIQA/TC1秘书处。

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便于联系。

联系人:阳焰:010-62029721,13901217549

张琳:010-62388361,17326880315

邮箱:yangyan@ciq.org.cn

附件:1.《物流运输链服务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物流运输链服务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物流运输链服务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4.《物流园区货物储运碳足迹核算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5.《物流园区货物储运碳足迹核算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物流园区货物储运碳足迹核算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