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QA/TC1各成员及专家、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物流运输链服务温室气体核算方法》(P/CIQA-232-2025)和《物流园区货物储运碳足迹核算方法》(P/CIQA-233-2025)团体标准已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检验鉴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IQA/TC1)组织起草完毕,现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请在30天内将意见和建议填写在《意见反馈表》中,于2025年12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以邮件形式反馈至 CIQA/TC1秘书处。
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便于联系。
联系人:阳焰:010-62029721,13901217549
张琳:010-62388361,17326880315
邮箱:yangyan@ciq.org.cn
附件:1.《物流运输链服务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2.《物流运输链服务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物流运输链服务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4.《物流园区货物储运碳足迹核算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5.《物流园区货物储运碳足迹核算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物流园区货物储运碳足迹核算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