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海关资讯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8号(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8 字体: 【小】 【中】 【大】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事项和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1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pdf 海关总署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doc 分享: 热门文章: 接棒启新航 聚力向未来 |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第六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2026-01-2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技术培训班在西安成功举办[2025-12-16] 重磅!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国际贸易便利化分会正式成立[2025-11-22] 第七届国际检博会圆满举办:链动全产业链,共启检验检测新生态[2025-11-17]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及相关活动[2025-11-11] 海关资讯 2025年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出口货值超3000亿元 去年全国海关查获外来物种5439批次——防范口岸入侵风险取得突出成效 覆盖全球约1/3经济总量,RCEP正式生效四年了——“家门口”的外贸生意越来越旺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外贸规模创历史新高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2号(关于启动进出口货物多式联运(海铁、水水部分)业务模式试点相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6年第11号(关于解除巴西南里奥格郎德州新城疫疫情禁令的公告) “十五五”时期海关将适度扩大进口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