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公告正文和抽查检验商品范围见附件。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提请有关会员原单位应对150号公告给予高度重视,及时掌握公告精神,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执行,确保抽查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积极配合海关总署做好抽查工作的同时,有关会员单位应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确保进出口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升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共同维护良好的国际贸易秩序,促进我国外贸的高质量发展。
公告附件
实施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
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
一、进口商品:学生文具、婴童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低压电器、日用饰品等。
二、出口商品:儿童玩具、灯具、低压电器、功能性服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