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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尺计重通知819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文件

 

 

协〔2024〕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关于举办 2024 年

人员认证水尺计重专业人员认证考试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根据《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的要求,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工作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特别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对检验人员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2024年国家认监委特别以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为试点,将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和能力水平评价制度建设工作作为《2024年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要点》。

为配合对检验检测市场监管的深化改革,贯彻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确保从事水尺计重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定于2024年10月27日开展水尺计重专业专业人员认证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SN/T 3023.2《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 2部分 水尺计重》》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为基础,对水尺计重人员独立开展水尺计重工作能力进行认证考试

二、申请考试人员

在职从事水尺计重工作或意向从事该项工作的从业人员。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适合登轮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

(五)大学专科(含)毕业以上

(六)具备参加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经历。

四、申请报名

(一)申请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请于2024年  月  日前登录认证平台www.XXX.XX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并签署人员认证有关承诺声明。

(二)2024年  月  日报名截止。协会将于2024年10月  日起在人员认证平台,对经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查询。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本人员认证工作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考试要求和考场纪律见附件)

(二)2024年10月27日 上午  9:00-11:00。

(三)8:30考试平台开放登录。

(四)考试采取闭卷考试

(五)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等;

(六)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

六、认证结果

考试合格人员,并经协会人员认证中心评审合格后,协会将对其发放《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人员认证水尺计重人员认证证书》。证书将于2024年  月  日(或在考试结束后?天(遇法定节日顺延)内)在协会人员认证平台www.XXX.XX发布,申请人员可登录查询下载。

七、考核内容

按照《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 2部分:水尺计重》SN/T3023.2独立开展水尺计重工作的能力要求,包括观测水尺,测量压舱水、淡水及燃油测量海水密度;指导工作的能力;技术研究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八、人员认证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X00元/人,请在报名系统完成

1.培训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

PC端报名链接 https://www.wenjuan.com/s/bYrmUvL/#

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519日,或额满为止。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苏雅婷、于洁、蒋雪、阳焰、张琳

联系电话:010-62054247;010-82024317;

010-82021949;010-62029721。

电子邮箱:suyating@ciq.org.cn;yujie@ciq.org.cn;

jiangxue@ciq.org.cnyangyan@ciq.org.cn。

于洁

 

 

附件:

1.水尺计重人员认证考试大纲

2.SN/T 3023.2《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 2部分 水尺计重》

3.《检验鉴定行业自律行为规范》(T/CIQA 1-2019)与《检验鉴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T/CIQA 2-2019)

4.

 


附件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人员认证考试纪律

 

 

为规范人员认证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序开展,保障参加考试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和考试监考人员权益,制定本规定。

一、考生应重道德、讲诚信,互相尊重。

二、考生按考试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按考试平台操作规程,配合平台完成人员登录、身份核准工作,确保本人诚信参考,不得由他人替考。按平台要求完成考试环境设备设置,确保符合线上考试监考要求。

四、考生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相关书籍、笔记本、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物品进行考试

五、考生在考试前 30 分钟内可以登录考试系统,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不得登录考试系统。考试开始 40 分钟后,考生可以交卷离开考试系统。因故迟到考生须在开考 30 分钟内完成登录考试系统。

六、考生确保独立作答,不得与他人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七、考生不得将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或者以 任何形式对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传输。

九、考生应当在考试开始前,根据考试要求和提示,登录考试系统,填写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阅读考生须知、注意 事项等,核对考试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遇有无法登录、计算机系 统或网络通讯故障、信息错误等情形的,考生应当及时向监考人员 报告。

十、考生应当按照考试系统操作和规定的步骤操作计算机, 使用鼠标和键盘在设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不得执 行其他操作。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擅自关闭计算机、调整计算机显示  屏摆放位置和角度,确保考试用计算机摆放设置始终符合考试监考要求

十三、考试期间,如出现网络故障、电力故障、设备故障等异 常情况的,考生应当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耐 心等待解决。非因考生自身原因出现的设备故障导致延误答题的, 可以按规定进行补时、补考。

十四、考生应注意考试时间进度,合理安排答题时间。当考试结束时,系统将自动停止接受答题,自动回收电子答题数据。

十五、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试卷下载延迟、题目漏答、考 试设备损毁、电子答题数据上传有误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考生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 导致系统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