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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扎实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处置违法线索447条

记者98日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目前,该省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6万人次,开展执法行动2.3万次,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1.9万家次,检查并督促整改问题5578个,处置违法线索447条,立案15件,敦促下架“地笼网”1071套、违禁鱼钩、鱼串2099副,收缴毒饵767瓶(盒、包、袋),向农业农村部门移送非法销售渔获物,出售禁用渔具、毒饵等违法案件11件。

据了解,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在各类市场和餐饮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售通告》20余万张,组织相关市场主体签订《禁售承诺书》3.5万余份,发布新闻、宣传标语、海报、公益广告等5.5万余篇(条、次),确保市场监管职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大市场销售打击力度,让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无处可卖、无人敢买,让违法捕捞者无利可图,与源头治理形成合力,倒逼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正本清源。

为此,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确立“五无”目标(无加工、无销售、无食用、无招牌、无广告)”,严把非法捕捞渔获物市场准入销售关。

突出重点场所,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4869家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57860家次,酒店、餐饮单位144966家次,累计收缴问题菜单、拆除问题店招、整改问题广告等5578个。

突出重点平台,禁止电商平台网上售卖。加强对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售卖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的监管监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下架(删除或屏蔽)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措施,迅速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电商平台内网店、网站11735个,发现涉嫌违法信息400余条,逐一督促整改。

突出重点环节,禁止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禁止一切媒介发布广告。在登记注册环节,对新申请企业经营范围或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水产”等字样的,一律提出调整要求,并对现有企业经营范围和字号进行清理。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中含“江鱼”字样的12户经营户,督促其按规定办理了注销手续。在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加工制作、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在店堂内外招牌和菜谱上出现江鲜、江鱼、野生鱼等字样。宜昌、襄阳等市市场监管局将检查发现的4388个菜单、店招等问题列入清单,逐一销号整改到位。在广告监管环节,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江鲜”及其制品和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武汉、十堰等市局精准监管涉“禁渔”违法广告,截至目前,共抽查监测主流媒体发布广告17.2万余条次,未发现涉及非法水生野生动物交易的违法广告。

突出重点领域执法。武汉、荆州、宜昌、十堰等市的市场监管局创新工作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发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查办工作指引、打击非法渔具及非法渔获物经营利用行为指导意见、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加强广告监管工作提示等制度规定,使长江禁捕市场监管执法有据可依、有法可查。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比照省局模式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报请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指导、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地方实际抓好落实。对央视曝光的汉江非法捕捞问题,该局当天派出督导组到襄阳调研督导汉江禁渔工作,主要负责人先后4次带队赴咸宁、潜江、十堰等地实地检查督导。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http://www.samr.gov.cn/xw/df/202009/t20200915_321680.html